Page 29 - 2014臺北捷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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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轉投資事業
  悠遊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實收資本額為8億8,000萬元,本公司持股27.49%為最大股東。其主要營業項目為一般投資業,轉
      投資公司有悠遊卡公司(持股100%)、捷邦管理顧問公司(持股6%)、點鑽整合行銷公司(持股
      40%)、群信行動數位科技公司(持股13.3%)、臺灣行動支付公司(持股1.1%)。2014年稅後
      純益約為1億5,156萬元,本公司依股權認列投資收益約4,166萬元。

  捷邦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實收資本額為5,000萬元,本公司持股20%為最大股東。該公司為專業之大眾運輸管理顧問服務公
      司,成立以來已提供國內外軌道系統業者多項技術顧問服務。2014年辦理蘇州市軌道交通集團、瀋
      陽地鐵集團、西安市地下鐵道集團及無錫地鐵集團等培訓服務案。

  1.3 公司治理

1.3.1 組織架構與運作

          本公司依「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第7條規定,本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由董
    事會推選具交通運輸或企業管理之專業人士擔任,並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本公司董事會為業務經營決策機構,決定經營決策,並負監督執行及經營成敗之責。本公司總經理
    為業務決策之負責執行人,並對市府所核定之經營目標、政策、計畫及董事會所決定之經營決策暨法定
    預算負有效執行之責。

          臺北捷運公司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治理機構,由產、官、學各界專業人士組成。董事會為業務經營決
    策機構,決定經營決策,並負監督執行及經營成敗之責。2015年本公司特於董事會下獨立成立「組織及
    考評委員會」及「策略委員會」等兩功能委員會,並由董事兼任委員,針對公司組織及策略發展等重大
    議題先行討論後,再提送董事會議審議,以強化董事對公司營運發展之參與與監督,健全公司治理,目
    前董事會設有15席董事(男性13名,女性2名),任期為3年,分別具有交通運輸、財務及人事管理、
    建築景觀等專長,以確保董事會決議之專業性及客觀性。另因臺北捷運公司相當注重員工權益,為使董
    事會所作決議亦能獲得員工支持,故設有2席勞工董事,由臺北捷運公司企業工會選舉代表擔任,使員
    工代表對於公司重大議題之形成均有一定了解且能參與決策,成為員工與公司間溝通之橋梁。臺北捷運
    公司董事會依公司法之規定設有5名監察人,負責公司業務與財務狀況之審查,以及對公司會計之審計
    等。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由董事會委任之,下轄18個處室,包括企劃處、站務處、行車處、車輛處、系統
    處、電機處、工務處、財務處、事業處、資訊處、人力處、供應處、工安處、中運量運輸處、行政處、
    法務室、會計室、及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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