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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變更及組織調整 提供員工暢通溝通管道
本公司與企業工會訂有團體協約,公司遇有與營運相關事項,如公司相 員工溝通管道
關規章訂定、修正、廢止,或有組織變更等情事,實施前於各單位內部
公司 企業工會
會議先行溝通,俾利訊息正確及推展順暢,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應於
20日內通知企業工會,以順利促成良好勞資關係,減少營運中斷,共同 凡有個人或團體意見欲表達,均應先 會員同仁可將訴求事項提案送工會
循行政管道向直屬主管反映,各級主 依適當管道處理。
確保營運成果。 管應協助其洽詢有關單位處理。
本公司與員工訂有勞動契約,如依規定須與員工終止勞動契約時,預告
期間繼續工作 3個月以上未滿 1年者,10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 1年以 勞資會議 職工福利委員
上未滿 3年者,20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 3年以上者,30日前預告之。 凡屬全公司性且先經溝通而未能適切 關於同仁福利事項。
解決者,包括有關改善工作條件、增
進福利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及協調勞
員工滿意度調查及內部服務滿意度調查 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等事項。
為了解同仁對公司滿意度情形,歷年均針對員工對公司各項管理構面進
行「員工滿意度調查」,2016年起由原公司自辦,改為配合市府政策統 申訴機制
一於2016年8月8日至19日, 針對所有在職同仁進行普測(共5,623名, (一) 員工申訴機制
員工在公司內合法權益受侵害、性騷擾、言語 /心理等職場暴力、不當 /
不含首長、留停及試用期人員)。調查結果員工整體滿意度 3.48分。藉 違反規定之處置、冤抑,或在執行業務上遭困難,經循行政管道仍無法
由該調查,針對同仁較不滿意部分進行檢討改善,提升工作滿意度。 獲得合理解決時提出,公司內部設有專責受理申訴單位(人力處)。
申訴專線:02-25363001轉 8544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另基於對公司內部服務滿意的 2016年 (二) 執行職務遭不法侵害之通報及申訴機制
整體滿意度
員工,才能對外提供滿意服務 公司派遣人員及其他受公司指揮、監督或管理從事勞動之人員,如工作
之體認,本公司每年皆辦理內 較 2015年 3.60 中遭受任何第三人職場暴力,涉及肢體暴力者,向工安處通報,依職業
災害相關程序辦理;涉及性騷擾者,向人力處申訴,依性騷擾防治申訴
部服務滿意度調查,以各單位 3.57上升 及調查處理規定辦理;純屬心理、言語暴力,向人力處申訴,依人事申
在職人員 1/3比例隨機抽樣填 0.03 訴處理規定辦理。
%
答。2016年整體滿意度 3.60 , (三) 申訴案件處理
同仁經循行政管道仍無法獲得合理解決時提出申訴,公司經調查後,必
較 2015年 3.57上升 0.03。
要時提請申訴委員會審理決議。2016年共計受理、處理並結案 16件申
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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