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0 - 2016_C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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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變更及組織調整                                                                  提供員工暢通溝通管道

               本公司與企業工會訂有團體協約,公司遇有與營運相關事項,如公司相                                               員工溝通管道

               關規章訂定、修正、廢止,或有組織變更等情事,實施前於各單位內部
                                                                                                      公司                            企業工會
               會議先行溝通,俾利訊息正確及推展順暢,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應於
               20日內通知企業工會,以順利促成良好勞資關係,減少營運中斷,共同                                            凡有個人或團體意見欲表達,均應先                會員同仁可將訴求事項提案送工會
                                                                                           循行政管道向直屬主管反映,各級主                依適當管道處理。
               確保營運成果。                                                                     管應協助其洽詢有關單位處理。

               本公司與員工訂有勞動契約,如依規定須與員工終止勞動契約時,預告
               期間繼續工作 3個月以上未滿 1年者,10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 1年以                                                  勞資會議                          職工福利委員
               上未滿 3年者,20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 3年以上者,30日前預告之。                                         凡屬全公司性且先經溝通而未能適切                關於同仁福利事項。
                                                                                           解決者,包括有關改善工作條件、增
                                                                                           進福利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及協調勞
                   員工滿意度調查及內部服務滿意度調查                                                       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等事項。


               為了解同仁對公司滿意度情形,歷年均針對員工對公司各項管理構面進
               行「員工滿意度調查」,2016年起由原公司自辦,改為配合市府政策統                                                                    申訴機制
               一於2016年8月8日至19日, 針對所有在職同仁進行普測(共5,623名,                                      (一) 員工申訴機制
                                                                                                員工在公司內合法權益受侵害、性騷擾、言語 /心理等職場暴力、不當 /
               不含首長、留停及試用期人員)。調查結果員工整體滿意度 3.48分。藉                                               違反規定之處置、冤抑,或在執行業務上遭困難,經循行政管道仍無法
               由該調查,針對同仁較不滿意部分進行檢討改善,提升工作滿意度。                                                   獲得合理解決時提出,公司內部設有專責受理申訴單位(人力處)。
                                                                                                申訴專線:02-25363001轉 8544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另基於對公司內部服務滿意的                                      2016年                    (二) 執行職務遭不法侵害之通報及申訴機制
                                                                 整體滿意度
               員工,才能對外提供滿意服務                                                                    公司派遣人員及其他受公司指揮、監督或管理從事勞動之人員,如工作
               之體認,本公司每年皆辦理內                      較 2015年        3.60                           中遭受任何第三人職場暴力,涉及肢體暴力者,向工安處通報,依職業
                                                                                                災害相關程序辦理;涉及性騷擾者,向人力處申訴,依性騷擾防治申訴
               部服務滿意度調查,以各單位                       3.57上升                                       及調查處理規定辦理;純屬心理、言語暴力,向人力處申訴,依人事申
               在職人員 1/3比例隨機抽樣填                  0.03                                            訴處理規定辦理。
                                                          %
               答。2016年整體滿意度 3.60 ,                                                         (三) 申訴案件處理
                                                                                                同仁經循行政管道仍無法獲得合理解決時提出申訴,公司經調查後,必
               較 2015年 3.57上升 0.03。
                                                                                                要時提請申訴委員會審理決議。2016年共計受理、處理並結案 16件申
                                                                                                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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