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1 - 2016_CSR
P. 111

2016年接獲申訴案件類別及件數                                                       依「就業服務法」第 5條,本公司對外公告招募職務均無限制及差異,
                                                                                                                                                                       和諧職場
                   項次                      類別                          件數                   秉持就業平等原則,以 2016年招募技術員為例(學歷要求為高中或高
                    1     人事申訴        獎懲考核與升遷                            9                  職),試用期滿後平均月薪資約 3.38萬元,與勞動部公布 2016年初任
                    2                 其他與工作有關的不滿或冤抑                      4                  人員平均經常性薪資統計資料,就公司所屬運輸及倉儲業,及要求高中
                                                                                            或高職學歷,其平均經常性薪資約 2.54萬元;另與 2017年 1月 1日起
                    3                 勞動條件                               1
                                                                                            實施之法定基本工資每月約 2.1萬元相較,超過約 60.8%,顯示公司薪
                    4    性騷擾申訴        性騷擾                                2
                                                                                            資在市場上有一定競爭力。
                                        總計                              16
                                                                                            另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兼職費係依報交通部核定之支給標準支給,董事
                                                                                            及監察人每人月支 9,300元,若本職為公務機關者每人月支 8,000元,
                 6.3保障薪酬與福利                                                                 為本公司人員兼任者,則不支給,且均無其他額外獎金或分紅。



                     薪給管理制度                                                                    2016年本公司之最高個人年度薪給與所有員工年度薪給中位數比率


                 薪酬包括每月發給薪給及每年核發獎金,薪給部分依「公營大眾捷運股                                                                           最高
                 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第 9條,副總經理以下從業人員係由臺北市                                                                          個人     :   中位數      =2.92:1
                 政府訂定並報交通部備查;董事長及總經理薪給標準則依該條例第 10條
                 由臺北市政府核定並報交通部備查。另獎金部份則視營運績效及人員服
                                                                                               最高個人年度薪給增加之百分比與所有員工年度薪給中位數增加百分
                 務貢獻核發,發給規定依「從業人員薪給要點」第 6點須報請臺北市政                                              比之比率

                 府核定。
                                                                                                                           最高
                 獎金係分為年終、考核及績效獎金,除年終獎金固定核發 1個月薪給,                                                                          個人    :     中位數       =0.3:1
                 其餘需視營業績效及工作表現而定。薪資敘薪標準不因性別、宗教、種
                 族、籍貫、黨派差異而有不同。其中薪給係依各職位標準核給,每年並                                               員工薪資比較
                 依考核結果予以升等晉級或降級。本公司薪酬皆依「公營大眾捷運股份
                 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第 9條及第 10條規定辦理,相關修正規劃除
                 爭取工會支持外,皆需經董事會審議後報市府核定,目前並無設置薪酬                                                                          3.38        2.54         2.10
                 顧問。                                                                                                       萬元          萬元           萬元
                                                                                                                        台北捷運公司      運輸及倉儲業       法定基本工資



                                                                                   109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