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2014臺北捷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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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考量面  GRI指標內容                         相關章節           頁次
核心                                                      34
        G4-26  報告組織的利害關係人參與的方法(包括參      1.4.2利害關係人鑑別與   34
核心             與頻率,依形式及利害關係人群體),並              溝通
               表明是否有任何參與作為報告編製過程中                        8
               的一部分                     1.4.2利害關係人鑑別與    8
                                               溝通        8
        G4-27  報告經由利害關係人參與所提出之關鍵議題                       8
               和關注事項,及組織如何回應這些關鍵議題                       8
               和關注事項,包括透過本報告書的方式。報
               告提出每一項關鍵議題和關注事項的利害關                       8
               係人群體
                                                        27
5.報告基本資料                                                27
                                                        27
核心      G4-28  所提供資訊的期間。(即會計年度或日曆       關於本報告書
               年度)                      關於本報告書          27
核心      G4-29                           關於本報告書
核心      G4-30  最近一次報告的日期。(若有的話)         關於本報告書
核心      G4-31
               報告週期(每年或每兩年)             關於本報告書
核心      G4-32
               針對報告書及其內容有問題時的聯絡人        關於本報告書
核心      G4-33
               a. 報告組織選擇之“依循選項”
               b. 報告所選擇“依循選項”之GRI 內容對照

                   (請參考GRI G4 Part 1)
               c. 如果報告已經由外部查證,報告引用的

                   外部保證報告。GRI 組織建議使用,但
                   不是GRI 指南的強制要求

               a. 報告組織對本報告書尋求外部保證的政
                   策和現行作法

               b. 如果永續報告內未包含保證報告的範圍
                   和基礎,則需報告任何外部保證提供的
                   範圍和基礎

               c. 報告組織和保證方間的關係
               d. 在尋求永續報告的保證時,報告最高治

                   理單位和資深管理層是否參與

6.公司治理  G4-34  報告組織的治理架構,包括最高治理單位的      1.3.1組織架構與運作
核心      G4-35  委員會。鑑別任何對經濟、環境和社會衝擊      1.3.1組織架構與運作
全面      G4-36  負有決策責任之委員會               1.3.1組織架構與運作
全面
        G4-38  報告最高治理單位將經濟、環境和社會議題      1.3.1組織架構與運作
全面             授權委派給資深管理層和其他員工的流程

               報告組織是否已任命負責經濟、環境和社會
               議題之執行層職位或職位,及是否直接向最
               高治理單位報告

               報告最高治理單位及其委員會的組成:
               .執行董事或非執行董事
               .獨立董事
               .治理單位任期
               .每位董事其他重要職位和承諾的數量,及

                  其承諾的性質
               .性別
               .少數社群團體的會員代表
               .有關經濟、環境和社會衝擊之能力
               .利害關係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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