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2014臺北捷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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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飲宴應酬等,另針對因公務目的舉辦餐敘或其他活動、避免涉足不妥當場所、避免與有職務上利
   害關係之相關人員為不當接觸等亦訂有明確規定。

   本公司本綜覈名實、信賞必罰之旨,落實要求員工遵守下列規範,並皆按月依規定辦理獎懲,如有
   具體績效或貢獻者,皆核予適當獎額並加發獎金,以資鼓勵;如有違反者,予以適當懲戒,並減發
   獎金,以資惕勵:

      ■ 致力提升系統可靠度,以提供高品質運輸服務
      ■ 落實車站服務作業規範,以提供面對旅客之優質服務
      ■ 檢舉並協助偵破犯罪案件或當場逮捕現行犯,以確保旅客安全,並避免公司遭受損失
      ■ 戮力完成交辦業務,為公司爭取榮譽,提升企業形象
      ■ 不從事任何可能造成公司損害或損及公司形象之行為

廉潔教育訓練

   新進員工及新任主管須接受有關員工操守及廉潔相關之訓練課程,強化員工廉潔守法之觀念,避免
   因法令認知不足而誤觸法網。每年定期舉辦「政風法令宣導訓練班」,並利用電子公佈欄系統、海
   報與車站跑馬燈,持續進行廉政議題之宣導,以提升員工及社會大眾之法紀知能。2014年開辦新進
   人員訓練班、新任主管訓練班、政風法令宣導訓練班等共計14個班期,參訓人數904人次。另舉辦
   採購法令宣導暨廠商座談會,以增進法令知識、建立良好溝通互動,並回收不記名問卷,調查廠商
   意見提供公司採購暨廉政業務參考。

遵守法規

   為建立合法行為及組織誠信之內部機制,透過公司設立公告系統宣導,本公司設有獨立之法務部門
   提供員工承辦業務涉及法律爭議時之徵詢管道,以強化組織合法行為及誠信機制,此外,員工生活
   法律問題,也透過電話或面洽方式之徵詢機制,提供員工面臨法律不知所措之解決途徑,有效促進
   員工工作之穩定性,而法務部門對於徵詢內容予以保密。

   臺北捷運系統之經營管理主要是依據「大眾捷運法」來辦理,各項涉及經營績效、旅客服務等事
   宜,則依據該法另訂有「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實施辦法」來管理實務運作及各項旅客
   服務品質之監理。臺北捷運各項服務措施,依據大眾捷運法第28條規範,本公司須擬定服務指標,
   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另依「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實施辦法」每年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
   會邀集學者、專家及府內相關單位等定期檢查,檢查本公司經營績效及服務水準。各項指標目標值
   亦會每年檢討,提送主管機關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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