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2014臺北捷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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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依居住地統計分析

地區  臺北市      新北市 基隆市 桃園市               其他縣市      合計
人數   2,189                                 260   5,882
比例  37.2%    3,029      206      198      4.4%  100.0%

             51.5%  3.5%         3.4%

進用與關懷族群

   ■ 本公司依「臺北市促進原住民就業自治條例」第4條,針對其他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工級職
     務,其進用總額每滿50人至少應進用原住民1人,且進用原住民總額達3人以上者,進用原住民任
     一性別人數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2015年1月1日依法應僱用71人,實際僱用86人)。

   ■ 另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4條,針對其他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非技術性工級職務,
     其僱用人員總額每滿100人應有原住民1人(2015年1月1日依法應僱用14人,實際僱用63人)。

   ■ 本公司係屬市營事業機構,均符合原住民進用比例原則規定,2014年無侵犯或違返原住民人權事
     件。

   ■ 本公司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第1項規定,公營事業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
     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第2、3項規定員工總人數計算方式係以每月1日參加勞保、公
     保人數為準,且部分工時工作者,進用2人得以1人計入身心障礙者人數及員工總人數。第5項規
     定進用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每進用一人以二人核計(2015年1月1日依法應僱用170人,加權後
     實際僱用186人)。僱用人數如下表所示。

    類別       組別                  組別小計與比例

                             人數        佔全體員工比例

             阿美族             47 0.80%

             泰雅族             23 0.39%

             排灣族             10 0.17%

    原住民       布農族            6 0.10%
             太魯閣族
                             5 0.09%

             卑南族             2 0.03%

             魯凱族             1 0.02%

             賽德克族            1 0.02%

         總計                  95 1.62%

資料日期: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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