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2014臺北捷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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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依居住地統計分析
地區 臺北市 新北市 基隆市 桃園市 其他縣市 合計
人數 2,189 260 5,882
比例 37.2% 3,029 206 198 4.4% 100.0%
51.5% 3.5% 3.4%
進用與關懷族群
■ 本公司依「臺北市促進原住民就業自治條例」第4條,針對其他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工級職
務,其進用總額每滿50人至少應進用原住民1人,且進用原住民總額達3人以上者,進用原住民任
一性別人數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2015年1月1日依法應僱用71人,實際僱用86人)。
■ 另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4條,針對其他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非技術性工級職務,
其僱用人員總額每滿100人應有原住民1人(2015年1月1日依法應僱用14人,實際僱用63人)。
■ 本公司係屬市營事業機構,均符合原住民進用比例原則規定,2014年無侵犯或違返原住民人權事
件。
■ 本公司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第1項規定,公營事業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
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第2、3項規定員工總人數計算方式係以每月1日參加勞保、公
保人數為準,且部分工時工作者,進用2人得以1人計入身心障礙者人數及員工總人數。第5項規
定進用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每進用一人以二人核計(2015年1月1日依法應僱用170人,加權後
實際僱用186人)。僱用人數如下表所示。
類別 組別 組別小計與比例
人數 佔全體員工比例
阿美族 47 0.80%
泰雅族 23 0.39%
排灣族 10 0.17%
原住民 布農族 6 0.10%
太魯閣族
5 0.09%
卑南族 2 0.03%
魯凱族 1 0.02%
賽德克族 1 0.02%
總計 95 1.62%
資料日期: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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