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3 - 2015 C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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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類別
考量面 GRI G4 指標 相關章節 頁次
說明與利害關係人議合的方式,包含依不同利害關係群體及形式的 附錄
核心 G4-26 1.4.1 利害關係人鑑別與溝通 39
議合頻率,並說明任何的議合程序是否特別為編製此報告而進行
報告經由利害關係人參與所提出之關鍵議題和關注事項,及組織
核心 G4-27 如何回應這些關鍵議題和關注事項,包括透過本報告書的方式。 1.4.1 利害關係人鑑別與溝通 39
報告提出每一項關鍵議題和關注事項的利害關係人群體
5. 報告書基本資料
核心 G4-28 所提供資訊的期間。(即會計年度或日曆年度) 關於本報告書 10
核心 G4-29 最近一次報告的日期。(若有的話) 2015 年 12 月 -
核心 G4-30 報告週期(每年或每兩年) 關於本報告書 10
核心 G4-31 針對報告書及其內容有問題時的聯絡人 關於本報告書 10
a. 報告組織選擇之”依循選項”
b.報告所選擇”依循選項”之GRI 內容對照(請參考GRI G4 Part 1)
核心 G4-32 關於本報告書 10
c. 如果報告已經由外部查證,報告引用的外部保證報告。GRI 組
織建議使用,但不是 GRI 指南的強制要求
a. 報告組織對本報告書尋求外部保證的政策和現行作法
b. 如果永續報告內未包含保證報告的範圍和基礎,則需報告任
何外部保證提供的範圍和基礎
核心 G4-33 關於本報告書 10
c. 報告組織和保證方間的關係
d. 說明最高治理機構與管理階層是否參與尋求永續報告書外部
認證的程序
6. 公司治理
說明組織的治理結構,包括最高治理機構的委員會。鑑別哪些委
核心 G4-34 1.3.1 組織架構與運作 30
員會分別負責經濟、環境及社會衝擊的決策
說明最高治理機構針對經濟、環境及社會議題,授權委任給高階
全面 G4-35 1.3.1 組織架構與運作 30
管理階層與其他員工的流程
說明組織是否任命經營管理階層負責經濟、環境和社會議題,並
全面 G4-36 1.3.1 組織架構與運作 30
是否直接向最高治理機構報告
報告最高治理單位及其委員會的組成:
.執行董事或非執行董事
.獨立董事
.治理單位任期
全面 G4-38 .每位董事其他重要職位和承諾的數量,及其承諾的性質 1.3.1 組織架構與運作 30
.性別
.少數社群團體的會員代表
.有關經濟、環境和社會衝擊之能力
.利害關係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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